bet36体育娱乐
 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信息公开  公共服务  政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检索 
 政府机构信息公开 
 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表格下载 
最新公开信息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开信息内容
滑政办〔2018〕37号bet36体育娱乐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2018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xgkml-02_D/2018-0704008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26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bet36体育娱乐 文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滑县2018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5月26日

滑县2018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文件要求,为坚决打赢我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和做好全县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总要求,建立起“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网格管理”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引导相结合,经济处罚与组织处理相结合。充分利用“蓝天卫士”监控平台,加大科技管控力度,全面实现辖区内“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禁止向公路、沟渠、坑塘和河道、田间地头、村边等抛弃农作物秸秆、杂物,实现2018年秸秆禁烧“零火点”和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的目标。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整体推进、全面禁烧原则。全民动员、全民参与,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大执法督查和培训指导力度,提升全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水平,有效遏制焚烧秸秆、荒草、落叶、杂物和垃圾等现象。

(二)属地管理、严格问责原则。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严惩举措,实行严厉追责问责机制,把秸秆禁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分类指导、疏堵结合原则。在全面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的同时,结合当地生产条件和群众习惯,指导农民选择多种综合利用模式,提高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五化”利用。

(四)人防为主,技防为辅原则。我县已建成“蓝天卫士”监控系统工程,在全县范围内安装了200个高清监控摄像头,与公安机关在全县安装的8000多个摄像头技防工程互联互通,基本实现了监控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加强对管辖区域内的监控,并第一时间发现火情,高效处置。同时还要加强人防的力量,做到人防技防有机结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步骤

在全县实行全区域、全天候常年秸秆禁烧,并着力做好“三夏”、“三秋”重点时段的秸秆禁烧工作。其中每年1月1日至5月25日、7月1日至9月15日,11月11日至12月31日为常态监管时段;5月26日至6月30日为夏季重点禁烧时段,9月16日至11月10日为秋季重点禁烧时段。重点时段禁烧工作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

1.召开全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动员大会,制定全县秸秆禁烧工作方案,部署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2.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要召开专题会议,突出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县包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包村、村包组、组包户(地块、道路、河道、沟渠、坑塘、垃圾站点等)、户联(自)防”五级包保责任制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3.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要成立专门的禁烧巡防应急队伍,充分动员广大群众参与禁烧工作,村委会与各村民小组、各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和相邻田块农户签订联保责任书。

4.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要明确包村人员名单、村干部包组人员名单、组干部包户及包地块人员名单、地块户主名单,保证每个村、每个地块不少于2个盯守责任人,并将上述名单在重点禁烧时段开始前报县禁烧办备案。

5.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要向辖区内每个学校的学生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禁烧公开信》。

6.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要印制各类通俗易懂、具有震慑力且不易损坏的禁烧标语条幅,在村内主要街道路口(每村不少于20处)、政府所在地大街小巷(不少于50处)和田间地头等明显位置进行粘贴、悬挂。根据实际情况,出动若干辆宣传巡逻车,不间断、无缝隙的宣传巡逻。各村要利用高音喇叭不间断反复播放秸秆禁烧的有关要求和处罚规定。同时,要加强生命财产安全教育宣传,印发宣传明白纸,确保人身安全。

7.农机局加强对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所有参与收割的农机具统一调度管理,并对机手进行综合培训,严格操作规范,确保安全生产。

8.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组建应急灭火队伍,进行消防技术培训,对消防车、灭火器、水罐车、推土机、旋耕机、铁锹等各类防火、灭火应急装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应急灭火演练,确保有突发情况能及时控制。

(二)整体推进阶段

1.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分包县领导要坐阵指挥,吃住在一线。

2.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县直包重点村人员要联系农户进入责任地块,不间断进行督导检查,未经禁烧办批准不得擅自离开。

3.县政府禁烧督察组对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天候无盲区反复督察,每天将督察情况反馈县禁烧办,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对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工作落实不力或隐患较大的,随时召开现场会,督促迅速整改,并严格落实通报、约谈、追责问责制度。

4.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巡逻力度,宣传巡逻车辆要深入田间地头无盲区全覆盖宣传巡逻检查。

5.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要组织好各村对大块田地进行有计划的间隔收割,建立防火隔离带。

6.县消防大队要安排好消防车辆和人员,合理布局辐射半径,保持临战状态、严阵以待,确保最短时间最快速度到达现场,做到有效应急处理。

7.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县直包村人员及其他所有参与禁烧的工作人员,要全部佩戴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统一制作的带有“禁烧执勤”字样的红色袖章,统一标识,营造氛围,全天候巡逻检查三马车、拖拉机、收割机等农机具是否装有防火装置,检查电力设施是否安全达标等。每村都要在关键路口和重点区域设立卡点,严查打火机、火柴、香烟、酒精、柴油、汽油等易燃危险物品进入田地,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8.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禁烧办要与派出所结合,做好“蓝天卫士”监控系统值班,建立值班制度、应急队伍,并制度上墙。今年乡级蓝天卫士监控平台是省、市督导的重点,必须做到重点时段24小时值班,充分发挥科技禁烧防火技能,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及时报警,立即做出判断,迅速通知辖区禁烧负责人,及时处置灭火。

9.县电视台要根据需要安排记者,主动会同县各个督察组深入一线采集禁烧信息,确保每天都有禁烧工作新闻报道,做到秸秆禁烧工作全县家喻户晓,人尽皆知。

(三)总结奖惩阶段

对全县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对工作先进和工作落后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分别进行奖惩。禁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四、重点工作

(一)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

实现秸秆全面禁烧与综合利用目标,关键要靠政府强力推动、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要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全面覆盖、网络清晰、分级负责、上下联动、责任到人”的网格化属地管理责任体系,由于秸秆禁烧实行重点时段监管与全年常态化监管相结合,因此网格化监管除田地之外,还辐射到地块、道路、河道、沟渠、坑塘、垃圾站点、村组街道等,真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无死角的网格化体系。党政主要领导对本辖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层层压实责任,逐级签订责任状。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为主、村落实、组管户、户联(自)防”的禁烧工作网络,强化网格层级管理,明确各网格责任人。在禁烧期间实行24小时驻守、值班、巡查和看管。利用好“蓝天卫士”监控平台系统,做到监控无盲区,抓拍无死角,确保将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继续实行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任务、责任分解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禁烧工作开始,各网格责任人要到岗到位;禁烧结束后,经批准方可撤回。县直单位须按照每村不低于5人的标准,抽调工作人员进驻包保重点村,由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统一调配安排。要通过责任体系建立,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惩罚到位,确保全天候禁烧,坚决杜绝秸秆焚烧现象。

(二)落实督查问责机制

1.严抓落实。禁烧期间,县委、县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督察组增派人员、增加力量,全面负责秸秆禁烧督察工作,督察组要对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间断督察,重点督察秸秆禁烧网络建立及网格人员履职情况,督促各地按照“定人、定责、定时、定位”的要求实施24小时联防联控,昼夜值班,坚决遏制焚烧秸秆现象,发现人为事故火点要充分利用“蓝天卫士”的功能保留影像资料,锁定证据,及时通报,并及时跟踪处置。县禁烧办要将各督察组每天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汇总,随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必要时,通过县电视台、政府网站、手机微信短信等形式对全县禁烧情况进行通报。县委、县政府将组建巡察组,对各地禁烧工作开展和督察情况进行不定时巡查。

2.严查重罚。按照环保部门认定的秸秆焚烧着火点数量和精确的着火地点为依据,以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为单位,每认定一个着火点,对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罚款60万元(其中50万元上缴省财政),对所包保的县直责任单位罚款2万元,对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包区领导罚款2000元,对区(站)长罚款1000元,对包村乡干部罚款500元,对责任村的支书和村委主任各按半年工资标准罚款,对着火地块农户罚款1000元,对焚烧秸秆当事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罚款、治安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对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和县直单位的罚款由县财政直接扣划,对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干部、村干部、农户的罚款由所辖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收缴。

3.严格问责。凡被认定有1个着火点的,除罚款外,对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分管副职和包区包村包户人员全县通报批评,县委、县政府约谈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主要领导;凡被认定3个以上着火点的,除罚款外,对主管副职以及包区领导予以停职,并全县通报批评;对着火点5个以上、大面积焚烧秸秆、问题突出、监管失控造成严重影响的,对主要责任人停职。督查组因督查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对督查组人员给予相应党政纪处分。

(三)加大执法打击力度

县公安、环保等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要强化禁烧期间执法检查,公布举报电话,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举报受理制度。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要坚持领导带班,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组建巡查队昼夜巡查,配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焚烧行为。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的原则,坚决查处每一把火,坚决追究黑斑所在田块承包(经营)者的责任,始终保持对秸秆、杂草、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焚烧等违法行为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做到有火必查、有查必处、有处必严。对拒绝、妨碍秸秆禁烧巡查监管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充分调动农户、专业合作社和企业采取农艺、机械、生物、工业等多种措施,疏通秸秆出路,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县农业部门要制定我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组织各级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到田间地头,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灭茬还田、过腹还田、堆腐还田、氨化和转运利用。发改、财政、农机、科技、畜牧等相关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全力配合禁烧工作,加强农作物秸秆“五料化”利用技术推广应用,并做好技术指导,进一步搞好配套服务。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要结合本地实际,选准切入点,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引导农民群众逐步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一要有效整合农机科技资源,加大机械投入扩大深耕还田面积,确保秸秆直接科学还田。二要重点推广秸秆养畜先进实用技术,鼓励实施生产秸秆饲料化经营模式,改进秸秆肥料化利用方式。三要大力推广先进堆肥技术,改良土壤,提高保水保肥性能。四要抓好秸秆收储清运,采取“公司+农户”模式,有序开展秸秆收购,实现粮食与秸秆分类收获、分别处理,做到收割一块、清运一块、种植一块。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要设立3-5个收储点,并报县禁烧办备案,禁烧办和财政局按2016年秸秆收储点奖补意见补贴标准进行补贴。

(五)实行奖励先进机制

县政府将拿出专项资金和扣拨资金集中用于奖励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先进的单位和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督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禁烧办),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从相关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负责全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各项日常工作,并对全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安排、调度、督促、协调、落实。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要结合各自实际,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应急预案,切实保证秸秆禁烧工作人员、车辆、经费满足工作需要,主要领导要亲自坐阵指挥,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工作区域。禁烧重点时段,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县直各单位要将秸秆禁烧工作作为中心工作,全面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深入禁烧工作第一线,切实严格抓好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打一场秸秆禁烧的人民战争。

(二)强化部门联动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及时清理路边、沟渠堆放的秸秆、垃圾等,严防各类焚烧行为的发生,确保秸秆禁烧“零火点”。

农业部门:全面组织、协调、推进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做好信息的收集和通报;负责“蓝天卫士”监控平台的监管,及时指挥、调度、发布通报监控信息;全力做好禁烧办日常工作;结合职能,会同畜牧、农机部门加大对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的推广力度,切实有效地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过腹还田、饲料生产和沼气利用等工作。

发改部门:负责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和立项,积极争取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

财政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经费和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的保障,按照要求对秸秆禁烧奖罚资金及时拨付和扣划。

环保部门:负责秸秆焚烧监测预警、火点认定、信息发布、现场执法监管,依法查处焚烧违法、违规行为。

农机部门:负责县内外农作物收割、秸秆粉碎还田机等大型农机具的统一调度,确保全县作物收割快速高效,收割还田机械满足农户需求。对于不合格的收割机,一律不允许进地作业,对超负荷作业的机械严格管理,加强对农机手教育,防止因农机问题造成火灾,同时配合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对大块田地进行间隔收割,建立防火隔离带。

气象部门:负责对着火点卫星遥感信息的监测,每天及时将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着火点情况向县禁烧办报送,同时做好与省气象部门的对接及时掌握提供焚烧点卫星遥感相关信息资料。

公安、消防部门: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打击力度,以火查地,以地查人,对焚烧秸秆污染大气行为当事人进行罚款、治安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指导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搞好应急演练、人员的疏导;快速有效做好灭火工作。

教育部门:要求学校统一组织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禁烧公开信》,承诺不焚烧秸秆。有条件的学校通过校讯通、手机短信、微信群等手段,将相关内容发送给学生家长。

城管部门: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当天垃圾清运和垃圾点的禁烧工作,杜绝焚烧秸秆、垃圾、落叶、杂草杂物等。

交通、公路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道路及两侧的秸秆、杂草、杂物的清理,严防焚烧着火、引燃农田、污染空气,保证交通安全。

新闻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报道,在新闻节目前后播放禁烧标语口号,在电视屏幕上播放禁烧游走字幕;对行动迟缓、禁烧不力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或县直部门进行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违法人员打击的曝光力度,营造高压态势。

电力部门:加强对农村变压器、线路等供电设施的检修,对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修排查,认真吸取往年因电着火的教训,确保不发生各类因用电引发的火灾事故。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焚烧现象严重的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组织部门:负责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办理免职、停职等相关手续。

(三)积极宣传引导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政府网站、手机微信、短信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要在主要路口设置固定宣传标牌,公路、公共场所、村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禁烧通告,起草《致广大农民朋友一封信》并发放到户,要利用车辆宣传、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营造秸秆禁烧工作浓厚的氛围。农业、农机、科技等部门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采取以会代训、科技下乡、印发资料等形式,引导农民群众科学利用秸秆资源。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农户责任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把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大张旗鼓的宣传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尤其要对“第一起焚烧行为,第一起处罚案例”的大力度曝光,强化警示作用。县电视台要开辟专栏,每天通报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禁烧工作进展情况。

(四)适时监测预警

环保和气象部门要切实加强禁烧期间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保障自动监测设备稳定运行。及时提供或通报风力、风向和空气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分析等监测预警信息,为秸秆禁烧提供有力技术支持。

(五)完善通报制度

禁烧重点时段,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和县直有关单位要确定专人及时上报信息,将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以及好做法、好典型报县禁烧办(电话:8163510,邮箱:hxnyz@126.com)。县禁烧办统一整理、汇总、上报,并适时通报全县。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最少设置一部禁烧值班电话,明确专人值班,向社会公布,并将禁烧办人员组成和电话号码及时报县禁烧办。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bet36体育娱乐办公室                                                                               2018年5月26日印发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bet36体育娱乐 地址:滑县道口镇解放路中段
备案序号:豫ICP备12007324号  豫公网安备 41910402000001号 邮编P.C.456400